幼年型特發性關節炎是造成


孩童殘障及失明最常見的原因。


病患常是16歲以下,


以多發性關節痛為主要症狀。


1977年美國風濕病醫學會訂出


幼年型類風性關節炎診斷標準。

2000年世界風濕病醫學將幼年型

附著點關節炎及幼年型乾癬性關節炎

納入診斷標準,

並更名為”幼年型特發性關節炎”


其主要標準包括:


1. 發作時年齡小於16歲


2. 症狀持續6週以上


3. 分類包括


a. 全身型關節炎(也稱系統型關節炎)


(Systemic Arthritis):
 

發燒持續2週以上, 伴隨皮疹, 淋巴結及肝脾腫大


b. 少關節型關節炎(Oligoarthritis):


全身有1~4關節腫脹


c. 多關節型關節炎(Polyarthritis);


全身有至少5處關節腫脹

d. 與附著點炎症相關關節炎

(Enthesitis-related Arthritis):


HLA-B 27陽性, 薦腸關節炎, 有家族史


e. 牛皮癬關節炎(Psoriatic Arthritis)


f. 未定類關節炎(Unclassified Arthritis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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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英州醫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