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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1年Sharp 醫師提出將手部的關節面縮小及侵蝕狀況計分

以作為類風濕性關節炎追蹤治療的依據

但是Sharp的方式並未包括足部

而足部也是類風濕性關節炎早期會侵犯的部位

因此1984年荷蘭的van der Heijai

將Sharp 修正納入足部, 並將手部不好判讀的部位踢除

如下圖黑線條處之手關節面為關節面縮小之計分處

共有15處, 分數如下

0 = 正常

1 = 局部輕微縮小

2 = 廣泛縮小, 但不超過50%

3 = 廣泛縮小, 超過50%

4 = 完全融合




如下圖左側圖 黑色實線處之手關節面為關節面侵蝕之計分處

共有16處, 分數如下

0 = 正常

1 = 單一之小侵蝕

2 = 較大侵蝕但不超過50%關節面

3 = 較大侵蝕超過50%關節面

4 = 完全侵蝕

5 = 關節塌陷

下右圖為計分的範例




足部的計分也一樣

下圖為關節縮小之計分

共6處




下圖為關節侵蝕之計分

共12處




下圖為範例




所以雙手部侵蝕分數最多為16x5x2= 160 分

而雙足部侵蝕分數最多為12x5x2= 120分



至於雙手關節面縮小數最多為15x4x2= 120分

至於雙足關節面縮小數最多為6x4x2= 48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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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英州醫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