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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1年Sharp 醫師提出將手部的關節面縮小及侵蝕狀況計分
以作為類風濕性關節炎追蹤治療的依據
但是Sharp的方式並未包括足部
而足部也是類風濕性關節炎早期會侵犯的部位
因此1984年荷蘭的van der Heijai
將Sharp 修正納入足部, 並將手部不好判讀的部位踢除
如下圖黑線條處之手關節面為關節面縮小之計分處
共有15處, 分數如下
0 = 正常
1 = 局部輕微縮小
2 = 廣泛縮小, 但不超過50%
3 = 廣泛縮小, 超過50%
4 = 完全融合
如下圖左側圖 黑色實線處之手關節面為關節面侵蝕之計分處
共有16處, 分數如下
0 = 正常
1 = 單一之小侵蝕
2 = 較大侵蝕但不超過50%關節面
3 = 較大侵蝕超過50%關節面
4 = 完全侵蝕
5 = 關節塌陷
下右圖為計分的範例
足部的計分也一樣
下圖為關節縮小之計分
共6處
下圖為關節侵蝕之計分
共12處
下圖為範例
所以雙手部侵蝕分數最多為16x5x2= 160 分
而雙足部侵蝕分數最多為12x5x2= 120分
至於雙手關節面縮小數最多為15x4x2= 120分
至於雙足關節面縮小數最多為6x4x2= 48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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